问题 | 如何在婚姻中识别知识产权 |
释义 |
1、 如何认定婚姻期间的知识产权 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知识产权中取得的收入,以及离婚时实际取得或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是以智力创造为基础的权利,既具有财产权属性,又具有人身权的利益。《婚姻法》立法规定,知识产权收入以财产性收入为主。知识产权能否实现其产权以及何时实现其产权都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有时,知识产权本身的取得与其产权并不同步。因此,判断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入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为标准,而不是以知识产权本身取得的时间为标准。 夫妻离婚时,只能分割现有财产,不能分割没有实现价值的财产收益。只有将知识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对夫妻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给予其他财产的适当补偿和照顾。离婚期间知识产权如何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其视为婚前财产。婚前作品出版后即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实际上是婚后取得的,不影响婚前财产的性质。 2。当智力成果是婚前创造出来的,比如一项发明时,并不是因为各种原因转移或投放市场,而是婚后投放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普遍认为,原则上不应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将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视为婚后长期获得,并由对方付出劳动获得的经济利益,它们可以分为适当的属性。最高法院规定,离婚时一方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同时,它还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对方适当照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应平分。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婚姻中如何认定知识产权”问题的回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和离婚时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