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谁提出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应该提供的资料 清算机构成立后,就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 (一)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二)企业的破产预案; (三)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破产企业连续3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五)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个人破产现在并未普及,很多人企图通过破产来逃避债务。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清算谁提出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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