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是否有撤销的可能性 |
释义 | 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是否有撤销的可能性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有撤销的可能性,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予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1.共同房产,夫妻一方单独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协议,这种赠予是可撤销的。 3.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能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赠与给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赠与给子女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父母与子女的身份信息; 2.赠与房屋的建筑面积、位置、产权证明书编号; 3.当事人约定赠与附义务的,应当注明; 4.房屋转移手续的办理事宜等。 ![]() 二、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流程 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流程: 1.签订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 2.可以在协商后办理赠与公证; 3.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变更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