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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需要去财产调查吗
释义

我应该去产权调查吗?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物权法》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书和其他必要材料;(二)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3)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的调查不一定需要本人进行,与房屋产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进行调查,登记机关应当提供调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阅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权证和其他必要资料;(二)向申请人查询有关登记情况(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材料,登记材料由登记机构提供。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你想亲自去产权调查”问题的回答。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调查不必亲自前往,与房屋产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进行调查,登记机关应当提供调查材料。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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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