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审理—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97) |
释义 |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法院对李-强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B.可以合并审理,一起作出判决 C.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D.必须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案中,借款纠纷与侵权纠纷属于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但原告同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也可以分别审理,然后分别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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