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涉外作品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申请涉外作品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涉外作品登记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表 ⒉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 ⒊权利保证书(请公正、认证) ⒋作品说明书 ⒌作品样品(一份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另外,根据申请者的不同情况(如:代理申请)选择提交下列文件: ⒈代理委托书 ⒉签字有效证明 ⒊权利归属证明材料(是外文时需附全文翻译件) 登记申请者交齐下列文件和申请费后,该申请予以受理,同时给申请者以书面通知。 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涉外作品登记申请表 1、使用定制的表格。 2、填写本表时应使用中文简体,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并确保字迹清晰、工整。 3、需选择的栏项,请在□或○中划钩。 4、当在表格某些栏的选项中选择了“其他”项时,应在其后写出具体情况。 5、各栏填写时的具体要求如下: ⑴作品名称栏的“中文”项必须填写,当作品无外文名称时可不填写“外文”项。 ⑵创作类型栏中,若选择“原创作品”时,“原作品名称”和“原登记号”两项可不填写。 ⑶创作形式栏中在选择了单独创作、合作创作、委托创作的同时,可选择职务作品。 ⑷作者、著作权人、申请者栏应注意填写全称,不可使用简称、别名等。 ⑸申请人栏所填必须是权利人之一。 ⑹“代理人”须是经申请人以委托书形式正式委托的代理人。 ⑺“提交文件清单”请根据申请时所提交文件情况选择并填写。 6、无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签章,此表所填内容无效。 (二)登记类别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将登记申请分为两种,各十二类和二类。具体划分如下: 作品 A、文字作品;B、音乐作品;C、戏剧作品;D、曲艺作品;E、舞蹈作品;F、美术作品;G、摄影作品;H、电影作品;I、电视(录像)作品;J、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K、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L、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录音、录像制品 S、录音;V、录像 (三)申请者身份证明 申请者为个人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者为法人时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请认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法律咨询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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