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措施 |
释义 | 一、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措施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应该采取的处理措施有:扣留驾驶证;扣分;罚款;行政拘留;扣押机动车。 1.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 3.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二、交通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违规罚款十五天之内交。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车辆驾驶员可直接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三、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1.可以向交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可以向处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诉通过后可以取消该违章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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