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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和非属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
释义

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和非属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

在苏维埃刑事诉讼中,把案件分为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和非属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法律规定,绝大多数犯罪案件都必须进行侦查。对于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分别由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内务机关、调查机关的侦查员以及军事侦查员进行侦查。苏维埃的侦查管辖由刑事诉讼立法加以具体规定。非属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是指《苏俄刑事诉讼法典》第126条第1款所规定的案件,包括:盗窃小量国家财产或者公共财产,故意轻伤他人身体或者殴打他人,恶意逃避帮助父母,一般的诽谤、侮辱,投机,非法狩猎,非法采伐森林,违反身份证规则,一般的流氓行为等30多种犯罪。对于这些刑事案件,一般不必进行侦查,只由调查机关进行调查后,即可交付法院进行审判。对于非属必须进行侦查的案件,如果法院或者检察长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侦查。未成年人或者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自己行使辩护权利的人所实施的一切犯罪案件都必须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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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