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的房地产权证有违法所得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伪造房地产权证有违法所得的,由房地产登记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失职行为的,对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或者伪造、变造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又称有限物权。它是所有权人与所有权人的权能分离,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即其他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控制。他的物权在民法通则中被称为“所有权上的物权”。他人财产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直接控制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性质。(2)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传统民法根据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将其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客体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保证债权,即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用益物权的使用价值和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用益物权主要建立在不动产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用益物权也可以建立在动产上,但从用益物权的具体规定来看,只能建立在不动产上);担保权既可以设定在不动产上,也可以设定在动产上。(3) 除地役权外,用益物权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属物权,必须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基础。(3)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是按照物权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来划分的。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编撰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伪造房地产权证有违法所得的,由房地产登记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律师网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会给你最准确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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