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收房是违约吗 |
释义 | 拒绝收房是违约吗 拒绝收房,根绝《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里面的内容,则构成违约。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固定时间交房,如果买房拒绝收房,将会使开发商对房屋的风险增大,不符合合同目的,构成违约。 拒绝收房的条件有哪些 只要卖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为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业主不应拒绝收房。业主也不能简单的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视为卖方已经交付。但如果存在下面几种情形,可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法律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法律咨询网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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