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行政处罚的案底是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处罚(如治安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同时,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都要作为案件档案保存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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