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对无主财产的界定范围 |
释义 |
1、 民法上区分标的物与非标的物的目的在于,非标的物适用优先权原则,而标的物不适用优先权原则。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都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从而使抢占人获得所有权。这意味着无主财产不仅没有所有权,而且没有权利。根据事物是否属于某一时期,物可分为主语和非主语两类。财物为标的物,财物为非标的物。中国是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在自然所有制的基础上,几乎所有的资源都归国家所有。另外,通过公有制立法对不明所有人的财产进行国有化,实际上是国家力量对财产所有权的扩张。因此,无主客体的范围仍然是以其是否归属为标准来确定的,无主客体的范围势必严重缩小。非主体的范围应当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无主客体的范围应分为以下几类: 1。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指在一定时期内没有主人或主人放弃所有权的物体,如废弃物体、无人继承的物体、外太空坠落物、陨石等。它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有主而无主的物(文物或特别法其他特别规定除外),如埋藏物、隐匿物、无人认领的发现物、漂流物等,虽然这种物有主,由于长期或其他原因无法确定物主,使得物权在一定时期内处于“未决”状态。如果这一时期过长,不利于事物的流通和转移,不利于其效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恢复这类事物所有权的原始状态,确定其地位是十分必要的。二是法院如何处理无产权人案件。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其所有人的,应当判决驳回;认为符合设立财产无所有人受管辖案件的法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2。验收后处理。立案受理后,法院应当发出财产请求书。公示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所、房产的种类、数量、形状、公示期限和向产权人求偿的意向。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间,财产处于无主状态,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专人管理。公告期间,有人主张财产所有权的,法院应当复核。经审查,认为请求成立的,判决驳回无主财产认定申请,终止特别程序,通知原所有人主张;请求成立的,裁定驳回,依照特别程序继续审理确定无主财产的程序。公示期满无人认领或者申请不能成立的,法院应当判决该财产无主,并根据不同情况返还国家或者集体。判决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占有的,责令非法占有人交出。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3。原财产所有人或其继承人出现时的待遇。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时,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请求的,法院应当重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但是,财产的原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必须在民法通则规定的时效期间内提出请求。也就是说,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院裁定该财产无主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请求权,并请求裁定该财产无主的法院重新判决,撤销原判决申请被核实的,法院应当重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请求返还诉讼时效以外的财产的,不予保护。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申请认定无主财产。事实和理由: (应该说清楚,这是省略的。)因此,请求人民法院认定X平房为无主财产,判给国家。 谨此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区房产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倪× (公章) ,XX月,XX年 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