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处理房屋登记不当的问题
释义

房屋登记不当问题如何处理房屋登记机关及其经营者可能造成登记不当或者对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注销登记或者赔偿损失,并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相关人员。

1。因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实际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非法手段取得登记;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疏于操作,造成登记审批不当。房屋登记机关撤销全部或者部分登记事项,并公告作废房屋所有权证。
    

2。登记机关及其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登记申请、不及时办理登记申请、怠工办理登记或者核准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当负责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3。当事人以虚报、隐瞒房屋权属状况、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等非法手段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登记机关及其经营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超出管辖范围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处理房屋登记不当。
    

第二步--请求二审登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20条第2款: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关登记异议,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无效。异议登记不当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被废止。《民法典》施行前,《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关系良好或者关系恶劣的人可以请求二字登记。登记机构给予二字登记的,申请人自二字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声明的,二字登记无效。第二,如果登记不当,权利人受到损害,权利人可以向请愿人提出损害赔偿的上诉。”如果权力人不同意改正,善恶关系人可以上诉要求二安登记,但请注意,二安登记后,善恶关系人需要在15日内向法院陈述。其次,登记的作用是暂时封存不动产的现行登记状态,以避免权力人移动或出售不动产。实践中,多数当事人对不动产权属持两种观点,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关系持两种观点。当事人要求办理登记的,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一般包括两类案件:
    

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如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导致登记权利人与不动产物权人发生纠纷;
    

2建议权发生纠纷。在上述情况下,登记对物权归属的效力是有限的,登记行为不构成民事诉讼的障碍。当事人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确定财产权归属。
    

第四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认为登记机构不履行检查职责,违反登记程序,造成不动产登记中记载的权利人与权利人不一致的,他们应该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只能对登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撤销登记或维持登记的判决,不能最终处理当事人的不动产权属纠纷。因物权变动发生民事纠纷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对产权归属、不动产登记合法性有争议的,可以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这两种诉讼的目的不同,可以同时进行。但这类案件往往因为案件比较混乱,可能出现一审需要根据另一审的结果,然后需要中断一个诉讼程序。
    

基于以上介绍,我们在处理不当房屋登记时应注意技巧、方式和方法。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我们对处理不当房屋登记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5: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