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地区:长山南岛和长山北岛。补偿标准:块地价:5.4万元/亩;基本农田:6.48万元/亩;建设用地:5.4万元/亩;未利用地:4.32万元/亩。 第二类区域范围:大黑山岛、小黑山岛、苗族岛、托集岛、大秦岛、小秦岛、南黄城岛、北黄城岛。补偿标准:块地价5万元/亩;基本农田6万元/亩;建设用地5万元/亩;未利用地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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