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1、 商品房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2)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3)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什么是商厦。商住楼又叫商品房,俗称商铺,需要缴纳3%的契税,使用年限为40年,水电性质也属于商业。 2。对于非普通住宅建筑,应首先确定住宅建筑。不超过面积或者价格或者容积率超过标准的称为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面积计量标准因地而异。非普通房屋还需缴纳3%的契税,使用年限为70年,且水电性质为住宅。是经营者为顾客提供商品交易、服务和体验的场所。根据形式的不同,商铺大致可分为:商场商铺、商业街商铺(商业步行街)、临街商铺、裙楼商铺(底层商铺)、集市商铺、轨道交通商铺等。商住楼又称商品房,俗称商铺,使用年限40年,水电性质也属商业。它是专门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地产,是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务和体验的场所。 以上是小编对《商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回答鲁巴网. 我们可以理解,对于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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