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首先,确定一般补偿安置的依据是什么?被拆迁房屋的使用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筑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但依法确认的违法建筑除外。当然,拆迁中也有一些特殊的问题。那么特殊问题需要特殊处理: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设批准文件,新房已竣工的,对新房给予补偿,应当拆除但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发布时,被拆迁人已取得房屋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竣工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房屋建设,具体补偿金额可参照房屋批准文件的内容。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一般情况下,应当无偿拆除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不予补偿。 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对国有土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