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
释义 |
检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与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拆迁人,否则,由于主体不明确,主体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签订合同将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等组织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拆迁一完成,就撤了,找不到,更谈不上将来的履约问题。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他们对如何约定合同的细节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给以后的履行过程带来麻烦。拆迁协议中更重要的内容必须明确: 1。赔偿总额和各项赔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如果出现厂房出租的情况,各种补偿内容的具体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今后确定拆迁补偿份额的问题。 2。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的性质是住宅,工商业也直接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很容易在实际履行中引起纠纷。 4。签订补充协议的,赔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主合同条款相抵触。主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明确约定以赔偿协议为准。 约定的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约定的赔偿条件,特别是合同条款中执行的赔偿条件,基本上可以实现,但一切都是个案。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事先准备好可能发生的“万一”,即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有必要从合同条款的角度来督促今天上午拆迁人履行合同。 明确约定履行合同的程序 许多拆迁项目要求房屋在签订合同后立即腾空,房屋移交后应支付拆迁补偿金。有的项目甚至要求先腾出房屋,然后将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支付拆迁补偿款。(本文由法律咨询网整理。(二)后一项合同的履行程序存在较大隐患。有一次,一位企业客户来咨询律师,情况就是这样。企业和政府已经约定了所有的补偿条件,企业也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以补偿协议需要上级批准但项目不能等为由,要求企业先拆除设备、厂房,并保证在上级批准后,将拆迁补偿连同合同一并交给企业。企业拆除设备后,政府告诉我们项目规划有变,所以企业用地暂时不需要。由于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保护,经过几年的协商,企业自拆设备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连明确的补偿金额都没有确定。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存在对我们不利的因素,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例如,是否为拆迁人员设定了支付条件,条件是否模糊或难以实现。一旦出现这样的条件,我们就要注意,拆迁人员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件来设定延期付款时间,因为拆迁大企业参与建设的补偿金额比较高,上千万甚至上亿。一旦这些补偿费几个月后支付,产生的利息是非常大的。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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