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打破收养关系 |
释义 |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如下:。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虐待或者遗弃收养子女成年后的养父母的。 如果领养的孩子至少10岁,则应获得同意。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双方协议终止外。收养人与送养人或者收养人与成年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二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三是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成立时终止,仍应由双方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人民法院解决。 当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将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 2。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由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资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因被收养子女的养父母虐待、遗弃而终止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被收养子女赔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养父母对收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给予适当补偿,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生活费、教育费不予补偿。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