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 |
释义 |
行政许可的监督和责任是什么? 针对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等问题,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监督责任制度:/一是监督检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四项规定:一是书面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查阅反映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事项中活动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机关需要进行现场检验、验证或者测试的,应当进行现场测试。三是属地管辖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四是报告制度。个人或者组织发现违法从事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活动的,有权向行政机关报告,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二是法律责任制度。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非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作出了三项规定:一是非法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由有关机关责令设定行政许可的机关依法改正或者撤销。二是行政许可违法实施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违反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许可证实施后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是小编相关内容的总结。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意见或其他不了解的事项,可以在网上致电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你。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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