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过失水刑的辩护是什么。可写成《关于×××(人)××案的答辩词》。(2) 前言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同时,简要介绍了辩护人以前所做的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会见或与在押被告人(大多限于律师)沟通等。在前言的最后,总结了辩护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如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者定罪不当等。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从事实、法律、被告人认罪态度等方面提出了辩护理由。具体而言,辩护理由可以从公诉人提出的被告人犯罪事实能否成立的分析中提出;或者从法定定罪量刑的角度提出意见,对公诉人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基于党的“坦白从宽,拒绝从严”的方针。(4) 结束。最后,笔者提出了对被告人量刑的几点建议。(5)说明辩护人的姓名和具体日期。二是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是放火罪、破坏水罪、爆炸罪、投掷危险物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火灾罪】、【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爆炸罪】、【玩忽职守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对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过失水刑罪的辩护可以按照上述格式写成,开头和结尾都要写清楚,这样比较好,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