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四川省1-10级工伤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27个月 4一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90%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维持劳动关系:(1)根据伤残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2)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注:实际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级、五级伤残津贴=我的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 8。工伤职工依照本条例第五章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受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标准按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14个月,6级伤残12个月。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经规划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长期治疗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标准为5级伤残60个月,6级伤残48个月。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7级至10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标准以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相结合。7级伤残为36个月,8级伤残为26个月,9级伤残为16个月,10级伤残为10个月。 (注: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受伤员工,用人单位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将补足差额) 三级,7级至10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津贴 1,7级伤残=本人工资×36个月 2,8级伤残=本人工资×26个月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贴。2020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公布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0年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以上是小编编撰的关于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的资料,相信大家看完后会知道的。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推荐:厦门律师、和平区律师、阿拉善盟律师、镇江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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