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些属于担保物权 |
释义 | 一、那些属于担保物权 1、以担保物权的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2、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4、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5、以担保是否为民法所明文规定为标准,担保可以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6、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占有担保物权与非占有担保物权。 将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物权,为占有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非占有担保物权,指不把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仍继续使用、收益担保的物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二、担保物权属于债权吗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所设定的一种限定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债权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 由此定义可以得知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而不是债权的范畴。 三、担保物权是什么意思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那些属于担保物权的相关内容,担保物权是物权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此次民法典物权编中,相关的内容也做了很多积极的发展和改进,那么大家希望的当然是担保的方式能够越来越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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