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可以起诉租赁人吗 |
释义 | 一、抵押权人可以起诉租赁人吗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2、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3、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4、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5、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6、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7、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9、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二、风险提示 1、租户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一定要详细审查房东出具的房产证原件,并到房产查询机构查看有无设立抵押、有无查封保全风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2、如果原房东在租房时未书面告知房产抵押的情况,承租人可以向原房东另行索赔相应损失。承相人在查看相赁合同条款时注意是否存在已经抵押、是否存在无条件配合抵押银行签署承诺文书、是否存在放弃优先权等等特别条款。 三、抵押权与租赁权存在的冲突 抵押权首先是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的物权,以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不是利用标的物本身的权利,而是专以取得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租赁权是以支配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本身的瑕疵直接影响权利的行使,租赁权本身是通过债权合同取得,其性质应是债权,但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赋予租赁权以物权性,即债权的物权化。但是,当债权人因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时,则可能出现因租赁权的存在而使抵押权人不能及时、充分地实现其权利或者因抵押权的行使而影响承租人继续租用该物的权利的情形,从而出现了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问题。具体有两种情形: 1、先设定抵押权再设定租赁权 当抵押权届满而租赁还未到期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在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下租赁关系对于抵押权的实现是没有太大妨碍的。但是,已抵押的物品进行出租,因租赁期限超过抵押权实现期限,对抵押权还是会造成影响,因此出租人应对抵押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未履行告知义务,抵押权人应可以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2、先设定租赁权再设定抵押权 租赁期长于抵押期,抵押权届满而租赁还未到期。租赁权具有对抗力,买卖不破租赁。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抵押权行使期限已经达到,但是由于要保护在先的租赁权,那么抵押权就不能按时行使。在因抵押权实行而将抵押物出卖时,先成立的租赁权仍然能够对抗后成立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原租赁合同对抵押房地产新的受让人仍旧是有约束力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受让人不得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也不能单方变更租金和租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抵押权人可以起诉租赁人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如果您有抵押权证,即使您没有判决书也可以直接参与财产的分配,而且是优先受偿。所以这就意味着您没打官司,就把别人的财产查封了好几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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