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合同的效力待定 |
释义 |
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其他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代理,但日常生活中一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轻微合同除外。第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同意进行。在《民法通则》中,将这些主体的行为归为无效民事行为,并由《合同法》予以补充和修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界定为效力未定的合同。三是无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完全没有代理权;二是代理行为无效;三是超越代理权范围的代理;四是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了无代理权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完成后,由于某些法律事实的存在,不可能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应区别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代理权,但前者并不存在。判断表见代理构成的关键是区分善意相对人是否有正当理由相信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可以直接要求自己对表见代理的效力负责。至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如果我不承认,我就不负责任。(4)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新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的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承认无权处分,或者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未定的合同中,法律赋予相关民事主体批准权和拒绝权,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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