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债不还法院如何执行 |
释义 | 借债不还法院怎样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债务强制执行的,首先会向债务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债务人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然后依据财产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借债不还法院怎样执行”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债务强制执行的,首先会向债务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要求债务人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然后依据财产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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