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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未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一、借款人未还款,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权利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1、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4、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5、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6、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人的责任和权利。希望大家看到以后在为他人进行担保时,必须小心谨慎,别因为某个细节的疏忽让自己负债累累。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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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