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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应当如何申请办理
释义
    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应当如何申请办理
    居民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四个程序:
    1、申报
    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
    2、调查
    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
    3、审核、公告
    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
    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
    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以上,就是二手房买卖房产登记的相关内容了。同时,我们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你还想要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请向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最专业,最全面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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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