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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理解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是无法计算的
释义
    如何理解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是无法计算的
    《商标法》第63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那么此处的“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应如何理解呢??在一些商标侵权案件中,一些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综上所述,如何进行商标侵权行为的非法经营额计算,事关对侵权人的量罚以及判别是否涉嫌违法犯罪的界定,是非常关键的一环,所以执法机关一定要慎重。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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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