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委托他人代理商标异议 |
释义 | 一、能否委托他人代理商标异议(《民法通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国内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但外国的企业或个人办理商标异议事宜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必须经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未登载在《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公告上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捉出异议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代理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二、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均可在初审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商标异议人与商标申请人的主要不同点是:一是国内没有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办理申请注册商标,而商标异议程序则允许自然人作为商标异议人;二是新申请商标人与商标有直接的关系,而商标异议人与被异议商标或引证商标不一定有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但外国的企业或个人办理商标异议事宜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必须经过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否则不予受理。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未登载在《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公告上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捉出异议的范畴。商标局正在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商标,经商标局形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经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的商标,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之内。另外,在实际使用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也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 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按法律规定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或错后都不予受理。如商标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国家法定休息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能否委托他人代理商标异议”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内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办理商标异议事宜,也可以经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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