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他人开发App著作权归谁 |
释义 | 根据《著作权法》(2010年)第17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1条的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和软件,可由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权利归属;若无相关合同约定,则相关权利由接受委托的一方所有。 因此,App运营者与开发者若未在合同中对App的权利归属做出约定,则该App的权利默认归属于接受委托的开发者。 如此的权利归属,将可能对App运营者造成极大的制约,无论此后App运营者对软件的升级、再开发、复制、发行等行为,均需要取得App开发者的同意,这对于直接通过App盈利的运营者无疑极为不利。 为避免上述法律风险,App运营者在委托开发者开发App时,应与开发者签订书面的委托开发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App的权利归属于运营者。同时,还应当通过合同,限制App开发者在软件中署名,并同时禁止开发者以自身名义办理App著作权的登记手续。 App开发纠纷对于App运营者而言,为确保所开发的App可以直接为运营者所用,开发者严格按照App运营者所提出的功能、界面等要求开发软件显得尤为重要。在委托开发App合同关系中,运营者与开发者之间常因对于App开发要求、标准约定不明,导致双方对于App开发成果发生争议。 在此类争议中,App运营者往往基于所开发的软件成果不符合要求拒绝向开发者付款,而开发者则基于双方的合同要求App运营者向其付款。 针对上述情形,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 App运营者为保护自身权益,可在开发合同中约定拒绝付款的“抗辩条款”。即运营者有权在App达到要求前,拒绝向开发者付款。 (2) App运营者与开发者签订开发合同时,应当书面对于App开发中的以下主要技术细节和要求加以明确,或另行签订明确的软件需求书。指定产品经理、开发人员开发周期网络数据接入端口App打开(或加载)时间、运行效率App应用界面(必要时可将设计图样作为开发合同附件)App应具备的每一项具体操作功能是否允许App开发者推送广告或提供广告位除上述主要内容外,App运营者还可根据自身对App的实际要求,在开发合同中约定其他细节条款。若双方建立详细的开发合同,则无论对于App运营者亦或是开发者,均可有效减少双方因开发成果而引起的争议。 App再开发及升级伴随着软件技术发展及用户需求的不断提升,App在开发后,必将面临软件升级的情形。App运营者在委托开发者进行开发前,就应当事先对今后App升级的相关情况有所预判,并提前与App开发者就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一般而言,委托开发的App在升级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无论是App运营者或是开发者,在对软件进行升级或再开发前,应当确保具有相关的权利或取得授权; (2) App运营者与开发者,应当对软件升级或再开发的费用、期限、要求等作出约定; (3) 应当约定App运营者与开发者的合同到期后,开发者的“后合同义务”; (4) App运营者在更换开发者后,应当注意新开发的App和老版本App之间的衔接,避免对部分未升级软件的App用户造成影响,从而导致App运营者自身的损失。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能够看到,接受委托时可由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权利归属,若没有相关合同约定,则由接受委托的一方所有。如此一来,实际开发者的权益是受到极大保护的。如果你遇到了这方面的侵权需要维权,可以到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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