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停产处置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国有企业停产处置赔偿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二、经济补偿金是什么 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关闭怎样走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国有企业停产处置赔偿标准的法律知识。本文中还为大家详细地回答了其他关于国有企业停产处置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了问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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