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欠债应该离婚吗 |
释义 | 丈夫欠下无数外债,作为妻子不仅心理压力巨大,还要担心要债的人找上自己怎么办,是不是应该离婚与丈夫脱离关系以明哲保身呢?这个问题需要从丈夫所欠款的性质着手分析,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进行分析,告诉你老公欠债应该离婚吗。 首先先确认欠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家庭开销。 如果你能证明这个钱,是你老公自己借的,自己花的,跟你没有关系,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不能证明的,就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欠款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 ?那么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职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欠债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 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离婚只是为了逃避偿还欠款,那不妨从小编为您梳理的这几点进行考虑,分析欠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仍需承担一半的偿还责任。如果欠款属于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妻子都不承担偿还责任。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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