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要开庭几次有结果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要开庭几次有结果 刑事案件一般是开庭一次有结果,不过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这样做有利提高审判效率、集中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多次开庭、拖延开庭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国家行使刑罚权。因此,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二、刑事案件报案后多长时间立案 刑事案件报案后一般七天内立案。有重大、复杂线索的案件可延长至三十日。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情况来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三、刑事案件追诉期限多久执行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执行如下: 1.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不含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 3.其他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追诉期。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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