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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释义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1937年8月2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与苏联驻华大使在南京签订的条约。共4条。主要内容是:双方申斥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纠纷的方法和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彼此互不侵犯;一方遭到第三国侵略时,另一方对该第三国不得给予任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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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