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美洲国家组织宪章 |
释义 | 1951Charter of the Organization of Central American States简称为《圣萨尔瓦多宪章》。1951年10月14日由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等5国签订。《宪章》的目的在于加强它们之间的联系,彼此协商关于保证和维持本洲地区的友好关系,防止和避免任何误会,并保证和平解决它们之间可能产生的任何争端,通过合作与联合行动增进它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宪章》设立中美洲国家组织,下设总统临时会议,是组织的最高机构;外交部长会议,是组织的主要机构;其他各部部长临时会议;中美洲局,是组织的总秘书处;经济理事会,履行外长会议所指定的职务,向该会议提出提案或建议。此外,外交部长会议得设立为研究各种问题所需要的理事会、协会和委员会,作为它的附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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