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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省路府(州)县制
释义

省路府(州)县制

中国元代地方行政制度。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行省之制,因袭金的遗制而来。行中书省统郡县,镇边鄙,“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元史》卷91,百官七)。行省置丞相1员,平章政事2员,品秩比中书省官员低一等,还有右丞、左丞、参知政事,其下还有属官检校、照磨、儒学提举等。世祖至元二十七年,中书省是今山东、山西、河北等处。全国各地分置十个行省,它们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甘肃、四川、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中书省和行省之下,依次分为路、府、州、县。路设总管府,掌印的达鲁花赤、总管为长官。其下有属官同知、治中、判官、推官,分领政务。还有执掌案牍的经历、知事、照磨等首领官。府有达鲁花赤、知府为长官,重要地方设府尹,属官有同知、判官、推官。府或统属于路,或直隶于行省。州有达鲁花赤、知州或州尹为长官,其下还有同知、判官等。州或属府,或直隶路或行省。县有达鲁花赤、县令或县尹等官,县或统于州,或直隶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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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