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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率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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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间借贷中,不管当事人是约定借款利息还是约定借款利率,这都意味着该借款是有偿的。而一般约定借款利率的话,则就需要结合借款的数额、期限计算利息。那到底借款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率才好呢?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钱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率
    1、利率二线三区: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逾期利率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具体参考借款利率的标准。
    二、利率约定超过法定利率怎么办
    1、借款利率过高应区别对待:
    第一,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第二,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第三,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之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
    2、未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
    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当事人在借钱的时候是否约定利息或者利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是没有做出约定的话,则就属于无偿借贷。当然,多数情况下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也就是具体约定了借款利率。那到底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率呢,这方面的内容法律咨询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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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