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人跑路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的人跑路后怎么办?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债务人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债务人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债权人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偿还债务的情形,当事人不能与债务人就债务偿还协商解决的,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有用的。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仍然不按判决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债务人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有哪些?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还是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诉 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当事人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中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3、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 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 没有钱不是不还钱的理由,可以在得到债权人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同意进行分期偿还。如果家里有房子或者是车子的,不还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禅风债务人的财产,把现有的房产或者的车进行拍卖,拍卖的钱进行偿还债务与。 双方之间有借贷关系的,应当在合法程序下签署借贷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所借的款项。借贷关系并不是责任逃避的出口,而是会得到法律的维护。一方中任何违约行为的出现,都将会受到法律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