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协议中合伙人一方违约可以将其除名吗 |
释义 | 一、合伙协议中合伙人一方违约可以将其除名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十六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度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在决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时候,合伙协议书中也应该有约定违约责任,所以,合伙人无故违约的话,应该知道自己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即便在合伙协议书中就没有关于违约的相关条款,可按照法律制度,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也是可以除名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