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的功能特点和法律特征 |
释义 | 一、融资租赁的功能特点 融资租赁的功能特点有: 1.不可撤消。这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消合同。 2.完全付清。在基本租期内,设备只租给一个用户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累计总额为设备价款、利息及租赁公司的手续费之和。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后,设备的所有权即归于承租人。 3.租期较长。基本租期一般相当于设备的有效寿命。 4.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资人仅负责垫付贷款,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二、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的法律特征有: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三、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购买承租方需要的设备,再由出租房将设备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再交纳一定额度的租金。 法律网提醒,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向出卖人购买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种商业行为。融资租赁起源于美国,中国虽然在80年代从日本引进了融资租赁这一概念,但发展缓慢,直到20世纪初才得到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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