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探究
释义
    关键词:公共利益;原告资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利益关系
    所谓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继承传统行政诉讼基本特征的基础上,为了适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需要而发展了的一种诉讼形式,本质上,它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分支。环境行政诉讼通常包括两种:其一,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这种诉讼与传统的行政诉讼没有本质的区别:其二,是指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或不行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由侵害之虞时,公民、环保团体或特定的国家机关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随着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不断得到加强。这种诉讼方式“将要占据环境行政诉讼的主流”,也是环境行政诉讼的发展方向。
    一、环境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的内涵界定
    在环境行政诉讼中,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某人在可诉的环境行政争议中享有的将该争议诉诸司法程序的足够利益,其强调的是被诉的环境保护机关及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和当事人之间利害关系的尺度,从而使起诉人成为本案诉讼的正当原告。如果起诉人符合原告资格的各项要求,具有司法性争端所影响的足够利益,就可以认为起诉人在环境行政诉讼中享有法院应当给予保护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上述定义要求起诉人要具有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则必须具备“足够的利益”、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两个构成要件:
    第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权益分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权益,在环境行政诉讼中,除了行政相对人的物质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外,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权益遭到了破坏,包括美学上的权益,环境权益等等。权益还可以分为权利和利益两个层面,权利层次比利益高,权利一般是法定的,而利益一般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事实性利益。在保护权益方面,各国普遍经历了从个人权利到个人利益,再到公共利益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是与西方宪政理论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同息息相关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23: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