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浓部达吉 |
释义 | 1873~1948日本宪法学家、法家博士。1897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政治系。1899年赴德国、法国、英国留学。1902年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1907年任学士院会员。1934年退休,任名誉教授。1932年被天皇指定为贵族院议员。1935年因倡导“天皇机关说”而被控告,便辞去贵族院议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于1946年任枢密顾问官,参加审议日本新宪法草案。在长达50年的学术研究生涯中,著书近百种,主要有《日本国法学》(1907)、《宪法及宪法史研究》(1908)、《日本行政法》 (4卷,1909~1916)、 《宪法讲话》(1912)、《宪法摘要》(1923)、《行政法摘要》(1924)、《逐条宪法精义》(1927)、《评释公法判例大系》(1933)、《议会政治的探讨》(1934)、《日本国宪法导论》(1948)、《行政法序论》(1948)等。美浓部达吉以“国家法人说”为依据,倡导“天皇机关说”,认为国家主权的主体不是天皇,而是作为法人的国家。天皇不过是总揽国家的机关。在对《明治宪法》进行解释时,主张缩小天皇权力,扩大议会权限,坚持民主主义、立宪主义的宪法观。这些观点在30年代遭到攻击,其著作为官方禁止发行。他的宪法学说反映了日本法学界的民主主义要求,并对战后初期日本宪法学说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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