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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遗赠过户的费用的相关规定
释义
    一、房产遗赠过户的费用的相关规定
    房产遗赠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房产遗赠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2.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3.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4.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5.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三、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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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