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需要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又无遗嘱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怎样满足强制执行的申请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本人亲自去法院吗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否需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写明委托的事项及委托权限,特别要写明的是受托人是否可以代为领取执行案款。但是有一种情况也有可能向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即不是被申请人所在地法院。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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