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一样吗
释义
    网友提问:
    我的父母已去世,留有3套房产和财务等。我的爷爷奶奶还再世(爷爷是脑萎缩)。
    我的爷爷奶奶同意也自愿放弃他们应继承的份额,去了公证处,公证书已经办下来了。
    但是我的佰佰大爷们知道此事后要到法院以爷爷奶奶名义起诉我,理由是他们年纪大了没有是非分辨能力以监护人的身份去告我。1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受理案件?2公证书在此时是否起作用?他们有没有推翻公证书的可能性?3在案件受理期间会不会冻结我和我父亲名下的所有财产?
    律师回答:
    1、法院可以受理;
    2、公证书又被推翻的可能;
    3、不会。
    相关法律常识: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行为包括:证明合同、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证明法律事实包括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全证据;保管遗嘱和文件;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宜。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1 4: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