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怎么算 |
释义 | 网友提问: 刑事拘留期限怎样计算? 营口律师解答: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三、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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