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加名离婚分割能分一半吗?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 彩礼 夫妻 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就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需要协商达成一致,在协商时,必须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即使双方都已经签署了协议,还协议也是不会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加名离婚分割能分一半吗? 一、婚后买房加不加名有区别 无论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还是有区别,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况被卖了房。 二、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 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意味着双方都有分割的权利单丝并非就意味着能平等分割,若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或者是实施了家暴等行为的,早判决时,就需要照顾没有过错一方的权利。若依一方主张对方实施了家暴等行为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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