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车险单用本人去吗 |
释义 | 1、机动车辆相对应的保险,也就是汽车保险,简称作为车险,是为机动车辆交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它是为了保护机动车辆在各种自然的灾害或者是以外的事故而导致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之后,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的保险。它所保险的客体一般是车辆本身,以及以第三人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上面的保险。 2、在车辆保险单丢失之后,是可以由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补办的,也是可以委托他人去帮丢失者补办的。如果是由保险公司规定了的,必须要由被保险的本人去进行办理,那么被保险的人就应该要尽快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及相应的驾驶证间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办。如果是没有做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而被保险的人需要委托别人帮忙代办的话,也需要委托的人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相关的委托证明的材料前去补办。 3、在办理车辆商业险保单补办手续的时候,保险公司只能向被保险的人办理其丢失保单的复印件的,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中,商业险这一类的保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获取车险理赔的时候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4、在交强险保险单的补办手续当中,涉及到了关于被保险的车辆的年检和相应的验车问题,所以车主是可以补办这一类保险单的原件的,但是是不能补办此种险的标志的。 5、车辆的保险单是保险的那一方和投保人之前订立了相应合同的一种证明,上面记载中了合同中较为主要的内容,也直接影响到投保人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理赔的申请,所以要妥善保管。在投保人补办自己的保险单期间如果出险的话,一般是不会影响到其索要理赔的,因为保险理赔一般是在提交补办的时候就能同时到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