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云和县律师 中原区律师 滨城区律师 修文县律师 达川区律师 西塞山区律师 会理县律师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面。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 —60) 3、75 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年。 5、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以事故发生时为准;事故发生 时已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认定为城镇居民。 6、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同一标准计算,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同一标准计算,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必须以死亡为前提。 必须以死亡为前提。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 年。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 年。 三、丧葬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个月。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医治一段时间后死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仍可主张。 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仍可主张。 要想弄清楚重庆地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首先得根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确定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当事人在计算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