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王某故意伤害一案 |
释义 |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22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向许春节讨要所欠的450元工钱,来果。当日 15时许,被告人来到本市 未央区三桥街办天台二路与许见面后,二人因工钱再次发生争执, 继而相互殴打。随后,王某电话叫来其姐夫陈某某,二人一起对许进行殴打。其间,二人在许的背部踩踏,致许受伤。经鉴定,许春节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15年5月6日、7月17日,被告人王某、 陈某某到阿房宫派出所投案。 办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托后律师帮助被告家属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耐心谈判最终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律师积极与办案单位沟通并向办案单位出具了律师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最终办案单位采信了律师关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事出有因等情节;法院审理阶段律师提出对本案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也予以采信,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感激,也非常满意!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处王某7个月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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